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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管 理 机 构
  管 理 制 度
  班 主 任 工 作
 

  

  班主任是学校学生教育、管理工作中的一支骨干队伍,在学校建设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,主要由任课教师或行政科室人员兼任。1994年始实行聘任制。经个人申请或科室推荐,学工处提出意见,经校长办公会研究,由校长聘任。班主任按照规定履行职责,负责班级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。每学期初制定工作计划,确定工作重点,安排好学期班级各项工作;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思想教育,组织各项政治活动,搞好班级的精神文明建设;教育学生树立远大理想,明确学习目的;教育学生遵纪守法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及时处理违纪现象;检查两操、自习、课外活动、熄灯、就寝情况;负责本班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量化考核工作和评优工作等。学工处根据《班主任工作管理暂行规定》、《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暂行规定》对班主任工作每月定量考核,每学期汇总一次,每学年评比一次,对工作努力、认真负责、成绩显著的班主任,授予“优秀班主任”称号,名额按所有班级的30%比例计算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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